
最近看到有经济学家说,不能给居民发钱,因为发钱他们也不会消费。
他们认为2015年的棚改货币化就是一次实验,本质上就是发钱,结果发现中国老百姓不是好的消费者。国家希望老百姓拿了钱买好车、吃好点穿好点、多旅游多看演唱会,但老百姓拿了棚改钱转头就继续炒房炒币。
这种论调听起来头头是道,实际上经不起推敲。把棚改货币化等同于给居民发钱,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偷换概念。
棚改货币化安置的对象是拆迁户,补偿款的性质是房屋产权置换的对价,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。人家老房子被拆了,拿到补偿款去买新房,这叫正常的安置需求,不叫拿了意外之财去炒房。
人民网当年的报道写得很清楚,长沙的杨强彬拿到100.5万拆迁款,花83万买了套二手房,剩下的才是自己的。
七成棚改补偿款流向购房,恰恰说明这笔钱首先解决的是居住问题,而不是专家嘴里所谓的消费偏好问题。
而剩下的钱,不是没消费,而是在大举消费。
再说2015年到2020年居民到底消不消费。数据摆在那里,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速是10.44%,2016年是10.2%,2017年还有10%。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左右的增长,放在今天来看简直像是另一个世界的故事。
那时候CPI也确实在温和上涨,2016年和2017年的涨幅都在2%左右。一边是物价温和上行,一边是消费总额两位数增长,这不就是教科书级别的内需旺盛吗。2019年社零增速虽然回落到8%,但绝对规模已经站上了四十万亿的台阶。说这五年居民不消费,那是睁着眼睛说瞎话。
专家们真正的问题在于,他们预设了一个不切实际的标准:老百姓拿到钱就应该立刻去买好车、下馆子、看演唱会,才算合格的消费者。
任何把钱花在房子上的行为,都被打上炒房的标签。可对大多数普通家庭来说,房子就是最大的消费,也是最刚性的需求。拆迁了不买房,住哪里?孩子结婚不买房,怎么办?把购房从消费的定义里剔除出去,然后指责居民不消费,这本身就是一种傲慢。
棚改货币化确实对当时的房地产市场产生了刺激,这一点不必否认。但把房价上涨的账全部算在棚改居民头上,同样不公平。那几年货币环境宽松、土地供应节奏、城镇化进程加速,哪个因素不比拆迁户手里的补偿款更有分量。更何况棚改补偿款总额再大,分到每个家庭也就是一套房的钱,说他们撬动了全国房价,未免太高估了普通人的能量。
真正值得追问的,不是老百姓为什么不花棚改的钱去消费,而是为什么到了今天,消费增速从两位数掉到了个位数。2025年全年社零增速只有3.7%,2026年前八个月进一步回落到1.1%。
这时候不去追问收入预期为什么走弱、居民为什么不敢加杠杆,反而翻出七八年前的旧账来论证中国人不会消费,这不是在分析问题,这是在甩锅。
2015年到2020年是中国居民消费的黄金时期。那几年大家敢花钱,是因为收入在涨、工作稳定、房价虽然高但还在涨、对未来有信心。
今天消费疲软,恰恰是因为这些条件在消退。拿棚改说事,把老百姓描述成拿了钱也不会花的守财奴,既不符合历史,也无助于解决当下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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